1.負責對教學組織進行管理,并開展質量跟蹤工作;
2.負責專業培育、專業建設和專業認證等工作;
3.負責學士學位點的建設與管理工作;
4.負責人才培養方案、教學大綱和教材等教學要素與資源的審
核與實施工作;
5.負責組織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;
6.負責實習(實訓)基地、實驗室和實踐教學等的規劃與管理;
7.負責教學場地資源管理和教學檔案管理工作;
8.負責教學改革研究以及教學成果獎的培育工作;
9.負責開展教師教學比賽和各種學科競賽、技能比賽等的組織
工作,負責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工作;
10.負責多證書教育制度的實施及職業技能鑒定的組織與管理
工作;
11.負責教師發展中心建設與日常管理工作;
12.負責教學委員會辦公室、教學督導委員會辦公室、教師教
學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、教材建設委員會
辦公室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、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
及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的日常工作;
13.負責教學類工作量的統計工作;
14.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。